2009年12月25日星期五

一老外认为Chrome许可协议“非常恶心”而拒绝使用

最终用户许可协议(EULA,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)对于普通用户来说,不过是点击"下一步"时一闪而过的长篇大论,然而这样一篇具有法律作用的文档却成了某些用户拒绝使用Chrome 的理由。根据boycottnovell.com的报道,最近他们的一名读者在使用Chrome之前就仔细对Chrome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进行了研究,结果决定还是不用了。这名读者表示:Chrome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让他感到非常恶心,一些条款理直气壮的要求用户放弃一些权益,并且滥用"知识产权"这个词汇,反而弱化了"版权"、"专利权"、"商标法"等等。特别是以下两个条款让他感到非常不满:

Chrome-Eula.png

8.1 您认可并同意,谷歌(或谷歌的许可人)对相关服务拥有一切法定权利、所有权和利益,其中包括相关服务中所包含的所有知识产权(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已经注册,亦无论存在于世界上哪些地方)。
7.2 您应当了解,作为相关服务的一部分展示给您的内容(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服务中的广告及赞助内容),可能受到将这些内容提供给谷歌的赞助商或广告商(或代 表他们的其他人员或公司)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保护。除非在另外签署的单独的协议中,谷歌或相关内容所有者特别规定了允许您进行以下活动,否则,您不得修 改、租赁、出租、借贷、出售、分发该内容(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),或在该内容(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)的基础上创作衍生作品。
同时,这名读者认为在许可协议中将Chrome浏览器称为"内容"是对工程师智慧结晶的侮辱。相对来说源代码部分的协议就感觉要顺眼很多。正是这些"不平等"协议,让这名用户拒绝使用Chrome。 朋友,你对Chrome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怎么看呢?有研究过么? Via boycottnovell 供稿:Chrome迷

没有评论:

免责声明

1、本人是文盲,以上内容文字均不认识,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(包括但不限于对所以上之内容的识别、阅读、理解、分析、记忆等);

2、本人过去、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本文中提及当事人,且自古以来与该相对人无利益关系;

3、本人昨天、今天以及明天都没有或者不准备去本文所述地点。本文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。

4、本人在此发文(包括但不限于汉字、拼音、拉丁字母、斯拉夫字母、日语假名、阿拉伯字母、单词、句子、图片、影像、录音、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等)均为随意敲击键盘所出,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、屏幕显示的机械、光电性能,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、支持或者反对文中观点。如需要详查请直接与键盘发明者及生产厂商法人代表联系;

5、人生有风险,上网需谨慎。本文不暗示、鼓励、支持或映射读者作出生活方式、工作态度、婚姻交友、股票债券买卖、子女教育的积极或消极判断。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文。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,请立即关闭网页,并用20%高锰酸钾+75%乙醇对键盘、硬盘、电压插座、显示器、鼠标、cpu进行灌溉消毒;

6、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,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文,本人保留继续发文的权利;

7、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(包括宪法、加法、减法、乘法、除法、剑法、拳法、脚法、指法、民法、刑法、书法、公检法、基本法、劳动法、婚姻法、输入法、没办法、国际法、今日说法、吸星大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,各地治安管理条例)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;

8、本人谢绝任何跨省(包括但不限于跨国、跨洲、跨星球、跨星系)追捕行为。确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愤,或不抓就领不到薪水养家户口的公职人员,建议携带工作证、身份证、结婚证/离婚证、独生子女证、健康证、暂住证、毕业证、边防证、县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介绍信温情操作。抓捕按照以下排序倒序:作者、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以及网络运行商、电信运营商、电力供应商、电脑生产销售商;

9、如回复内容导致回复者或第三方、第四方、第N次方怀孕,本人愿配合做亲子鉴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