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3日星期日

评论:请拿出“每天上网6小时”是精神病的证据

由总后卫生部组织、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近日通过专家论证,这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“网瘾”将实行标准化.《标准》中 有这样 一项量化的指标: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,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.(11月23日《人民日报》)每日上网6小时,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竟然将列为精神病?这不得不让我们对这个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产生一些怀疑.那么,卫生部还想证明这个《标准》是合理的,请拿出每天上网6小时是精神病的证据来!

对 于此《标准》究竟标准不标准,被誉为“中国戒网瘾第一人”、华中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陶宏开认为,精神病的症状是做事没有目的性,而网络成瘾是由心理问题引起 的非理性行为,“我觉得称网瘾属于精神病,完全是一种伪科学!”当然,对于这个理论是不是伪科学,我们也不能只听陶宏开的一面之辞.虽然陶宏开长年从事网 瘾的调查和戒除工作,也帮助许多孩子和家长们解决了不少关于网瘾的问题.

首先,当今的世界被我们称之为进入到了知识时代、科技时代,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了,对于网络是如何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我们无须多说. 可以说,没有网络,就没有我们现在繁荣的经济和文化,但上网六小时怎么就成了精神病了呢?对于许多行业来说,上班就是上网,尤其对于那些网络工作者来说, 他们每天无时无刻不在上网,他们难道也是精神病?对于这一点,该《标准》还应该制定的更为细化一点,比如哪些行业、哪些年龄段上多长时间的网是合理的;比 如区分开不同群体之间上网的最主要目的是什么等等.

其次,对于一些痴迷于网游的青少年来说,也每天打上六个小时的网游的确对他们的身心构成了极大的伤害,但是就此断定他们就是“精神病”就合理吗?笔者认 为,过早的贴上“精神病”的标签不仅不会对他们戒除网瘾没有一点帮助,反而有可能会激发他们“破罐子破摔”的心理,这样一来,他们就可能成为真正的“问题 少年”.

也许是笔者断章取义了,但也可能是该《标准》太不标准了.虽然该《标准》意味着我国医学界对于诊断“网瘾”将进入到了“标准化”阶段,但是如若卫生部拿不出一些实实在在的论据来,该《标准》将很难有很大的说服力,而到了落实方面,恐怕会遇到更多的难题.

稿源:荆楚网
作者:王传涛(山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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